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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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

(试行本)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20192
  

 

一、前   

二、实践意义

三、指导思想

四、目标任务

五、建设原则

六、组建条件

七、组建步骤

八、登记形式

九、章程制定

十、运行机制

十一、实践形式

十二、重点任务

十三、组织保障

附件1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村级基层社经验做法

附件2安徽省铜陵市供销合作社建设村级基层社经验介绍

附件3甘肃省甘谷县组建村级供销互助合作社经验介绍

附件4四川省蓬溪县常乐拱市组建村基层社经验介绍

附件5安徽省宿州市桥区永镇乡(镇)关湖村供销合作社章程

 


一、前   

 

11号〔2015〕文件提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近年来,全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坚持基层优先发展理念,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基层长期薄弱的局面初步得到扭转,农民社员数量持续增加,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日趋紧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组织体系、经营服务体系也逐步从乡镇向村居延伸,安徽、甘肃、四川等地供销合作社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适应农村“三变”改革新形势,与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建村级基层社,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初步实现了农民、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共赢发展,找到了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上、经济上密切与农民联结的实践新路径,对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高度重视和肯定村级基层社的创新做法,安排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在201811月的全国基层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841号),明确要求“适应农业、工贸、休闲等专业化村庄发展趋势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抓紧在一定人口规模的中心村建设村级基层社,广泛吸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经营设施等出资入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紧密利益联结,实现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并提出到了2022年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新建基层社1万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有效指导系统开展村级基层社建设工作,现编制《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

 

  二、实践意义

 

解放初期,我国基层供销社主要以村为主组建后因形势变化,村级基层社经历了建制调整、强制撤销解散的过程,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初人民公社制度取消后,逐步奠定了今天主要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组建基层社的格局。现阶段全系统基层社乡镇覆盖率已经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但在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全面振兴进程中如何有效地组织农民、更好服务农民“最后一百米”、打开为农服务“最后一扇门”还任重道远。

村级基层供销社创新实践在部分地区方兴未艾,呈燎原之势。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初步定义村级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共同出资组建的、按章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产业共建和项目发展为载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性强、参与度高、管理民主、机制灵活的特点。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基层供销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广泛吸纳小岗村村民参股入社,全村95%的村民已成为基层社社员。该基层社为社员提供育秧、栽插、田管、收获、烘干、收储等覆盖全程的“一条龙”服务,每亩可为农民降低种植成本50元。村级基层社建设势在必行,顺势而为,大有作为,它的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助力农村“三变”改革,成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参与者。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目前,许多地方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出现大量“无钱办事”的集体经济“空壳村”。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让村级组织在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一个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但现实中,由于部分村“两委”负责人和村干部存在年龄老化、能力不足等现象,一定程度上难以带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从事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因而迫切需要找准对接三变改革的载体。

村级基层社具有扎根农村最基层、熟悉农业生产、开展为农综合服务的天然优势和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体系优势,在“服务农民最后一百米”过程中可以有效履行党委、政府赋予的服务“三农”职责。在各地组建村级基层社的探索实践中,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利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级基层社的社员都来源于农民的特性,创造性的把村级基层社建设列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提出可以将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村级基层社,并依法由村基层社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村级基层社利用自身组织经营优势承接农村“三变”改革,必然会给农村集体经济带来叠加效应,从而激发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2017 年,安徽省埇桥区社成立74个村级基层社,按照“供销社+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的模式运转,一年就为村集体增加收入近300万元,平均每个村集体增加收入4.05万元;带动贫困户增收251.7万元,户均增收3000元。

实践证明,村级基层社可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优势和村“两委”的政治组织优势,共同推动农村党建、农村“三变”改革,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保和乡村治理改善。

(二)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积极带动者。以家庭经营为特点的小农生产既是我国农业经济的基本单元,也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仍然以小农户分散经营占多数,现代化的经营体系还未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要将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时代重任和供销社深化改革自我革新的需要,必然催生新的经济组织形式,村级基层社于是应运而生。

建设村级基层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招妙棋活全局的功效。村级基层社着眼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将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作为追求目标,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引领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实践表明,村级基层社可以通过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明显提升小农生产效率,可以通过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有效增加小农收入,可以通过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更加便利小农生活,可以通过拓展农村金融服务促进缓解小农融资困难。安徽省铜陵市叶家湖村级基层社成立于20182月,经全体村民同意,叶家湖村将全部确权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资产,量化参股到村级基层社,资产交由村级基层社经营管理,开展了农资、农产品和生活日用品销售等业务,并与4家合作社签订了生姜、禽类、山羊销售合同,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销售额近120万元,利润12万元,村集体增收6万元,带动农户增收15万元。

    (三)广泛吸纳农民入社,成为供销社拓展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引路者。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直面解决基层社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充实基层为农服务功能,初步扭转了供销系统长期以来越往上越强、越往下越弱的局面,为农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基层薄弱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对中央11号文件提出的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的问题上,我们办法不多,社员入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村级基层社通过与“三变”改革相结合,与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一举解决了困扰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痛点,拓宽了基层组织建设的外延,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突破口。

首先,建设村级基层社是强化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的有效举措,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入社问题。随着综合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基层社虽然理顺了产权关系,但是也没有很好地解决农民入社问题,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不够强,与农民还没有真正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建设村级基层社的实践逻辑是,农民作为村级基层社的“个人股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级基层社的“成员股东”,以协议入社等方式,使“股东”大规模地变成村级基层社的社员,极大地扩大了供销合作社的社员基础,弥补了现有乡镇基层社与农民群众联系不紧密的问题,创新体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要求。

其次,建设村级基层社有助于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条,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村级基层社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更贴近农民,想农民之所想,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形式,可以有效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种植产业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提供系列化社会化服务,可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通过拓展经营服务,可以成为系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今后一个时期系统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打下坚实基础。

(四)传播合作社文化,成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的先行实践者。40年农村改革的实践证明,良好乡风具有浸润人心、引领向善、规范行为、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抓好乡风文明建设既是我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重要经验,也是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软件基础。合作社是一种文明的经济制度,是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是一个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约束与基层自愿组织加入并自愿解决农村问题两种方式共同作用的结果,也被认为是至今实现乡村治理、农民收入增长和离乡人口回流等诸多问题的主要解决方案之一。通过近年来的发展,随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正在逐步确立。

由于创办规范的村级基层社,使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受其章程的规范和制约,而村级基层社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制定章程的过程,也充分体现了乡村振兴对民主管理的要求。通过把供销合作社文化与乡风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使供销合作社既可以积极引领推动农村繁荣、乡风文明,也可以努力塑造传播乡风文明。村级基层社在经营服务过程中积极整合文化、教育、体育等资源,承接有关部门在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时代新形象,引领时代新潮流,促进农村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和乡村有效治理,可以发挥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先行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村级基层社建设不仅改善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还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巩固了基层政权。所以,当前加快部署建设村级基层社,是着眼服务农业农村改革大局、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招数”、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的“升级版”;是对供销合作社现有组织体系的有益补充和不断完善;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实践创新。对此,全系统要形成高度共识,聚焦巩固农业农村服务主阵地,紧密关注农业农村改革进展,深入研究,超前谋划,主动跟进,争取支持,切实将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来予以推动。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精神,按照总社《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841号)要求,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以加快村级基层社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动全系统基层组织提升发展质量,在补齐发展短板、夯实基层基础、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上实现新作为。


四、目标任务

 

全系统2019年建成经营灵活、管理民主、农民主体、带动明显的村级基层社3000以上2022年村级基层社总数达到1万家以上,农民社员达到1000万户以上,实现村级基层社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形成广泛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村级基层社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支持村级基层社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激励办法,注重吸引更多的经营主体、优秀人才、农民社员加入村级基层社。既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又要因地制宜,尊重客观规律,有序推进村级基层社建设;既要避免出现一窝蜂”“摊大饼的突击现象,又要防止简单地把村级综合服务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头换面为村级基层社。

——规范引领,创新发展。必须紧紧结合农业农村改革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建设村级基层社。在农民入社比例、股权设置上充分体现农民主体,在治理结构、民主管理上充分体现农民参与,在成员权益、收益分配上充分体现农民受益,在建设形式、发展路径上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将村级基层社真正办成农民广泛参与、自主经营管理、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防范风险,搞活经营。根据各地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准确定位村级基层社的经营服务范围,科学设定市场化经营模式,切实加强管理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使广大农民社员与村集体能够享受股权分红,增强发展信心,并形成长效的利益分享机制,稳定收益预期,为村级基层社可持续发展构筑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


六、组建条件

 

目前来讲,组建村级基层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农业农村改革统筹谋划、部署推进;

2.中心村或具有一定人口规模行政村,正在推进或已经完成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产权清晰;

3.当地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通过开展专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可以产生较为稳定的收益预期,合作项目市场前景好、风险小;

4.当地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较为强烈合作意愿;

5.县级社经营服务实力较强,能够带动村级基层社有效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七、组建步骤

 

组建村级基层社,应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积极推进。

第一步:调查论证

调查论证是村级基层社建设前期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应采取实地询问的方式,对村级基层社所处的中心村或行政村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综合分析论证。

1.所在地选择因素调查。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中心村或行政村人口规模、构成、密度、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民族特点、流动状况等。二是所处地理位置及当地交通区位、产业结构等优势。三是所在地各类商业网点、农业经营主体及服务主体的构成、分布及经营状况;当地乡村振兴或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对发展商业、服务业的具体要求。四是村集体经济资产运营情况

2.对农业生产需求情况调查。主要是对所在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对全程托管服务、环节托管服务的需求规模、构成现状以发展趋势的调查。侧重在耕、种、管、收、加、储、销等环节,对所在地及周边服务需求结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力、服务主体规模及类别、成本核算、农户评价等进行综合调查分析。注重考察当地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及其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发展专业化村庄的态度和认识。

3.农民生活需求情况调查。主要是指对所在地农民生活需求规模、构成现状及发展趋势的调查。侧重居民消费品购买力、社会团体消费品购买力、生活服务购买力、工业生产资料购买力的调查,掌握各部分在当地的体规模、比重及变化趋势。这当中,括对每户农民一般消费水平的调查,每户农民对某一商品需求量的调查,以及农户每年对某一商品质量、规格、型号、包装等需求的调查。

对于收集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加工整理,特别是要运用科学方法综合分析中心村或行政村村情民意集体资产经营实力、产业发展能力等因素,找出优势与差距,做好村级基层社建设可行性分析

第二步:规划设计

在适合建设村级基层社的中心村或行政村,供销社要和村“两委”达成共识,立足村级集体经济现状,与村“两委”协商做好村级基层社规划设计。

1.明确目标任务。对拟组建的村级基层社发展方向、目标任务达成一致,重点侧重在吸收农民入社、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确定组建形式。由县级社组织工作专班,深入拟推进地区,沟通协调两委负责人召集村民代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等开展座谈,充分了解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产业发展诉求。通过座谈,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拟定村级基层社建设的形式与内容。

3.制定建设方案。县级社具体指导制定村级基层社组建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主体作用,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节点任务,稳步推进实施。

第三步:宣传发动

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宣传发动可以使村级基层社在建设过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村级基层社组建的重要环节。

1.制定宣传方案。省、市级社要指导县级社制定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通过建立微信群、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基层社的为农服务宗旨、为农服务项目以及成为社员的优惠待遇。同时,将中央关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而形象地宣讲出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入积极性和参与意识

2.入户摸底登记。在村“两委”配合支持下,开展入户摸底调查,组织发放意向入社调查表,对有意愿加入村级基层社的村民进行登记。

第四步:筹备成立

筹备成立标志着村级基层社建设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1.明确发起人。由县级社、实力强的基层社、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何一方牵头,组织具有合作意愿的市场主体作为发起人,共同筹备设立村级基层社,建议邀请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有关分管同志给予指导。作为发起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内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有一定出资能力

2.确定出资额。拟出资兴办村级基层社的各成员(股东)应协商确定村级基层社的注册资本和成员的出资份额及出资方式,明确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财产的估价方法,并形成会议纪要。

3.召开筹备会议。由发起人协商确定的筹备负责人,召集成员代表召开筹备会,共同讨论决定村级基层社名称、住所(具体可结合实际在村“两委”办公场所或村集体闲置用房中择优选定);在县级社的指导帮助下,起草制定村级基层社章程、入社协议及相关运营管理制度;推荐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的候选人名单,并经县社党委(组)会商乡(镇)党委研究提出设立大会选举建议名单。

4.召开设立大会。由筹备负责人主持,全体社员参加,审议通过村级基层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选举产生村级基层社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

5.注册登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设立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取得营业执照后,向银行申请办理开户

6.开业运营。相关手续具备后,以XX村基层社名义开展经营业务。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


八、登记形式

 

实践中,由于现在还没有专门规范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新建和改造基层社无法按供销合作社登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抢抓机遇,加快打造基层组织,深入村屯,拓展经营服务阵地,更好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在服务三农中实现自我发展。为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新建的村级基层社目前可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和法定名称后,村级基层社可以在县联社的指导下,加挂XX村供销合作社牌子(但不得以此刻制印章),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一)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具备设立条件的村级基层社,可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申请设立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1.设立条件。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前提,若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成员最低人数及成员结构、章程、组织机构、名称和住所、成员出资等均需符合法定条件。

2.登记机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

3.申请材料。申请设立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等。村级基层社可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找相应的表格,规范填写有关内容。

4.登记流程。一般来说,登记流程有申请、审查、核准发照以及公告等几个阶段,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并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按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村级基层社,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申请设立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1.设立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章程、名称、住所以及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因此,村级基层社如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登记,绝大多数村民可以签订入社协议的方式入社,明确权利和义务。

2.登记机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人应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保留6个月。在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前,公司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3.申请材料。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有: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章程,股东资格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证明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下载。

申请人既可当面提交申请资料,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后者提出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登记流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可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九、章程制定

 

章程,是依法制定的规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既是登记注册的必备条件,也是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

村级基层社应按照选定的登记类型,规范制定章程,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应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按公司登记的,其章程应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除法定事项外,村级基层社章程还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经民主协商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以保证农民自主地位,体现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如:

1.成员资格取得。除出资入股取得社员资格外,村民在承认章程的条件下,也可以通过签订入社协议的方式入社,取得社员资格。

2.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章程可约定,只有出资入股的成员才能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权利,其他未入股但根据入社协议取得社员资格的成员可享受村级基层社提供的优惠服务,有权对基层社的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提出批评建议。

3.农民主体地位。设立村级基层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本占股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40%余部分应吸收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个人等入股,在股权结构上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同时,村级基层社负责人的人选,应优选考虑具有一定市场经济意识、群众基础好、办事公道、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使村级基层社真正办成“为农、务农、姓农”的供销合作社。

4.联合和合作。章程中可以规定,村级基层社自愿加入上级联合社,成为成员社。

   

十、运行机制

 

建立产权明晰、管理民主、运转有效的运行机制,是村级基层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应遵循合作制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着重建立三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章程,完善村级基层社“三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

二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员和社会监督。建立上级联合社工作督导机制。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基层社财务管理和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村级基层社与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供销社发展

村级基层社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章程,加入上级联合社,成为成员社,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体系中重要环节,是对乡镇基层社的有益补充。在股权设置时,应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以资金或实物资产入股的,村级基层社应建立健全证书、台账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确定股权管理模式,制定并公开可量化资金明细、股权配置明细,接受社员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不被侵占、确保社员资产不受损,实现资产运营保值增值。


十一、实践形式

 

目前,村级基层社的组建主要存在四种实践形式:

(一)政府主导型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推动、村社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组建村级基层社,广泛吸纳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入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建设农民满意、政府放心的村级基层社。这种形式,以安徽宿州埇桥区和甘肃天水甘谷县为代表。埇桥区由区国资委、区农投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成立兴农供销服务集团公司,其中区财政出资2000万元由区社代持,在村级成立由集团公司相对控股的村级基层社。目前已成立村级基层社74个,入社农户1.2万户,农民入社率达到70%以上,带动农户2.1万户。甘肃甘谷县由县委、县政府出台推进供销合作社、扶贫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依托供销合作社整合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职能,在村一级设立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履行村级基层社职能。目前已发展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405家,入社农户6877户,吸收财政扶贫资金入股9526.5万元,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供销合作社主导型。供销合作社依托社有龙头企业,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广泛吸纳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与农民签订入社协议,农民以社员身份享受服务、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供销合作社发挥在资金、管理、经营等方面优势,推动村级基层社稳步发展。这种形式,以安徽滁州凤阳县小岗村为代表。2018年,由凤阳县社发起,联合小岗村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合作成立小岗村惠农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其中县社商业总公司占股40%,小岗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入股30%,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入股30%。小岗村基层社下设社员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惠农超市三个服务板块,是安徽省内第一家完成三会制度建设的村级基层社,入社成员900多户,农户入社率达95%

(三)村“两委”主导型。以村两委为发起力量,联合供销合作社建设村级基层社,通过创新开展村社共建,以助推产业发展为切入点,在共建项目、共建合作社、共建人才队伍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多方共赢。这种形式,以安徽铜陵市为代表。市社于201511月印发《关于开展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创办村级基层社。由村两委牵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5%,市社在每个村级基层社中投资5万元,作为上级社的股份。截至目前,已发展村级基层社18个,入社农户1360户,农民入社率达到9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型。通过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对接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兴办村级基层社,带动农民入社,以资本合作、劳动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入村级基层社,实现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这种形式,以安徽黄山市黟县和四川遂宁蓬溪县为代表。由黟县供销合作社领办的黟县农友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公司,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和农民,创办村级基层社。目前,通过整村土地流转、代耕代种代收、农民土地入股分红等形式在全县创办村级基层社13个,入社农户2730户,农民入社率达到80%以上。四川蓬溪县常乐拱市村级基层社由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牵头组建(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占股30%,蒋乙嘉等9农民占股35%,县社所属企业占股35%,吸收农民社员842人。设有产销合作部、信用合作部、综合服务部,建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冷链物流配送中心,2017年帮助村集体增加收入10.8万元、入社农户户均增收1.5万元。


十二、重点任务

 

村级基层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供销社,必须把“为农、务农、姓农”作为办社、立社、兴社的根本要求,把服务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作为工作取向,把推动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作为价值追求,紧紧立足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谋划各项工作。当前,各省要根据总社统一安排,将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广泛参与农民生活圈、服务圈、商业圈建设,推动形成长效的联农带农机制,不断高经营服务的实效性和精准度。由于村级基层社具有来自农民、服务农民、亲近农民的特点,因此在其工作布局中应把握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持市场化手段,整合资源,持续有效开展经营服务。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营业务、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是建设村级基层社的重要使命。要结合一村一品、绿色生产、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等发展要求,开展日用品流通、农资、农村电子商务等经营业务,提供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合作金融、便民缴费等社会化服务。围绕特色产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建立农产品线上线下流通体系,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幼教等新兴服务业,把村级基层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沿阵地,真正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

(二)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防范经营风险。制度建设是村级基层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村级基层社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充分发挥章程在村级基层社治理体系的基础作用,落实“三会”制度建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融合发展中优先保障农民的利益。在重要人、财、物内部管理事务中,提高农民社员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在分配机制上,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保证社员分红权。上级供销社要指导村级基层社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不出现大的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

大力发展农民入社。农民社员是村级基层社存在的重要基础。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要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代表农民以土地、资产、扶贫资金等入股,积极吸收农民加入村级基层社,使股东变社员,在组织上和经济上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目前有四种形式可以借鉴:一是村级基层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成员整体协议加入村级基层社;二是村级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社融合发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成为村级基层社社员;三是村级基层社+消费合作社,通过成立消费合作社,使域内农户大规模地成为村级基层社社员;四是村级基层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与登记的,农民直接成为村级基层社社员。

加强合作社文化建设。在村级基层社建设中,推广合作社的价值理念,以合作制原则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培育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互助意识、民主意识,推进“为农、诚信、创业、合作”供销合作社精神与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村规民约融合,在改善乡村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创新提供文娱、信息、法治等综合文化服务,把文化服务送到社员的“田间地头”,擦亮“供销社”金字招牌。


十三、组织保障

 

村级基层社在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创新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合力共抓村级基层社建设的工作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社要切实把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具体研究谋划、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落实,选定落实先行推广单位,建好村级基层社示范社,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省范围内条件适宜的地区进行推广。要指导推动市、县两级社特别是县级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把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推动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采取适当方式,积极争取村“两委”、广大农户对村级基层社建设的理解、支持、参与,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村级基层社建设纳入系统综合业绩考核重要内容侧重考核建设数量、质量和入社农户数量。省级社层面要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县级社层面要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成一个、立住一个、带动一片。县级社实施方案,要报省级社审定并确认建设数量。2019年底前,各地新建的村级基层社应统一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获得统计直报代码,按要求及时添加到总社合作指导部基层社“一社一卡”管理平台。

(三)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联合社要加快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级基层社发展项目建设,无偿资助部分资金由村级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同时,适时修订《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发展成效好的村级基层社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各级社有企业要主动加强与村级基层社的对接,通过业务合作、产权合作等形式带动村级基层社实现可持续经营。支持村级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

(四)广泛吸引人才。充分吸引当地农村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加入村级基层社,有针对性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吸引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经管理、农技推广等方面急需的专业性人才加入村级基层社,帮助开拓市场,培育核心优势,提升服务水平。上级联合社要将村级基层社经营管理人员统筹纳入培训计划,积极争取新型农民培育工程计划支持,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


   附件1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村级基层社经验做法

近年来,安徽省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农业农村改革大局,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和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办村级基层社,走出了一条农民、村集体、供销社三方共赢的基层组织发展之路。

、统筹谋划推进村级基层社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安徽省社把基层组织建设的突破口、着力点放在村级基层社建设上,20175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1+4”模式(村级基层+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供销社+”的理念,全力推进村级基层社建设。通过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等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为广大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服务。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开展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达到村级电子商务站全覆盖。

(二)加强指导推动。20172018年,先后在铜陵、宿州召开全省系统基层工作会议,总结推广铜陵市埇桥区大力建设村级基层社的经验做法省社配套印发《村级基层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规范村级基层社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经营服务考核程序和奖励标准;2018年至2020年,省社每年自筹60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每个10万元的标准用于奖励示范村级基层建立村级基层工作台账、信息报送制度,不断规范村级基层社建设管理工作。目前,全省系统共建有村级基层412家。

(三)加强典型引路。在推进村级基层社建设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总结推广三种发展模式。

以宿州市埇桥区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2017年,由区社联合区国资委、区农投公司共同出资立兴农供销服务集团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区社出资2000万元(区财政出资供销社代持)占40%的股份,在村级成立由集团公司相对控股的村级基层社。目前已成立村级基层74个,入社农户1.2万户,农民入社率达到70%以上,带动农户2.1万户。

二是以铜陵市社为代表的“两委”主导型。市社于201511月印发《关于开展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创办村级基层社。村级基层社由村两委牵头,村集体参股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5%,市社在每个村级基层社中投资5万元,作为上级供销社的股份。截至目前,已发展村级基层18个,入社农户1360户,农民入社率达到90%

三是以黄山市黟县为代表的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型。由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成立公司,联合村两委、种养大户和农民,通过资本合作、劳动合作、土地合作等方式,创办村级基层目前已在全县创办村级基层13个,入社农户2730户,农民入社率达到80%以上

(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对发展基础较好、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行政村,扩大村级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打造乡村服务大平台。对发展基础一般、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行政村,将村级基层社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实现村级基层社与乡村产业共同振兴、融合发展。对目前仍处于困难时期的贫困村,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龙头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强化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村脱贫与村级基层社同发展、贫困户致富与村级基层社同壮大。

建设村级基层社的实践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村级基层社,找到了在组织上、经济上密切与农民联系的实践路径,对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都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是助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变改革后,村集体和农民能否持续受益,关系改革实际成效。供销社依托系统优势和经营服务优势,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为村集体发展股份经济合作找到了可靠的实现形式,不仅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巩固了基层政权,还理顺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二是扩大了农民社员基础。广泛吸纳农民入社,将基层社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是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通过建设村级基层社,吸引农民以资金、资产入社,使农民变股东、股东变社员,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社一直以来缺乏农民社员的问题,实现了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三是打造了服务乡村振兴新载体。村级基层社建设突破了乡镇基层社的局限和困境,拓展了基层社发展空间,既有投资少、见效快的比较优势,又有农民方便参与、基础牢固的特点,探索出一条政府导、市场运作、供销推动、村组织、农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新型合作经济之路,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附件2安徽省铜陵市供销合作社建设村级基层社经验介绍

安徽省铜陵市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探索建设村级基层社。主要办法是:

一、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组建村级基层社的思路

铜陵市供销社针对改造原有的乡镇基层社,存在改制成本高、改造时间长、改造资金缺口大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创新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下沉一级,把供销社建到村里的思路。与村“两委”达成共识,依托村两委组建村级基层社和依托村级基层社发展集体经济,着力解决行政村一级普遍缺乏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问题。

二、坚持创新导向,设计村级基层社的制度构架

组建村级基层社是一种组织形式创新,更是一种制度创新,没有参照模式。市社按照中央11号文件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要求,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讨论会,逐步明晰了村级供销社的制度构架。

(一)组建形式。在比较了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组织形式的基础上,选定了村级基层社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XX村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村供销合作社。

(二)明确发起人和注册资金。为了体现村“两委”的主导作用,发起人为村“两委”。考虑到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现状,以及不为村“两委”带来过多债务风险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宜设置过高,原则上在50元万至100万元之间。

(三)设定股权结构和股东构成。为了体现村级基层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设定村集体资产不低于35﹪,且是第一大股东。为了与农村“三变”改革相衔接,设定量化到村民身上的集体资产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作为团体股东入股村级基层社,由村级基层社经营管理,全体村民收益,全体村民均为社员。为了体现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属性,设定广泛吸纳普通农户、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入社。

(四)主要任务。即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发挥村级基层社的载体作用,把更多的农户组织起来,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开展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仓储、运输、劳务、电子商务、农资农服等经营服务,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广大农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管理构架。原则上由村“两委”负责人任法人代表,董事长,聘请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任总经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激励约束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和社务公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三、坚持效果导向,精心组织村级基层社试点

铜陵市社立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现状,用农民的视角看问题,发挥村“两委”的积极主动作用和主体作用,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低起点起步,低投入组建,开展试点工作,以形成可复制的模式。20151115日,市社下发了《关于开展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试点工作的意见》。本着村“两委”自愿申请,乡镇党委或政府同意,县级供销社审核,市供销社审批,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程序,在原铜陵县(现义安区)7个行政村开展组建了村级基层社试点。对于经批准注册登记的村级基层社,由市社出资5万元作为股本投入该基层社。通过试点,水村基层社通过为龙头企业提供化肥农药,并组织村民从事工程劳务,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纯收入从空白达到10万元。星月村基层社通过为附近企业从事三废处理和货物运输,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纯收入从空白达到40万元。光辉村基层社通过发展大棚蔬菜、建设蔬菜批发市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纯收入达到60万元。其他村级基层社也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 坚持党组织领导,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20169月,铜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 “依托村两委,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要任务,探索建立村级供销合作社,推进村社一体化发展,努力形成村级党组织、村委会、供销社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村级示范社”。20188月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村社共建试点,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村党组织把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广大农户共同富裕作为第一要务;村级基层社是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村级基层社管理层的激励机制,“村两委”负责人担任村级基层社负责人领取双份工资,一份千分制考核工资,一份村级基层社绩效工资。《方案》要求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进行深化试点。村级基层社建设有利于建立起党和政府抓的住用得上的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进而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附件3甘肃省甘谷县组建村级供销互助合作社经验介绍

甘谷县村级供销互助合作社是整合供销合作社、扶贫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社资源,以“三社合一”模式组建成立的,构建“两点三队一园一院”服务格局(即金融便民服务点、电子商务服务点;农机服务队、文艺宣传队、环境保洁队;幼儿园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形成了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幼儿入园、农资配送、测土配肥、资金互助六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格局,将农民的需求全部纳入了服务范围,涵盖了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成了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中心。

 一、组建模式

根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县脱贫攻坚的现实需要,通过探索实践,针对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扶贫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服务力量分散,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和村级党组织两张皮的问题,整合“供销合作社、扶贫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职能,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和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属性,依法注册成立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为独立法人单位。

工商注册登记具体程序:

首先由供销联社、扶贫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本村至少3户以上农户发起,设立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

第二召开村民大会。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乡镇包片领导主持,全体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

第三递交入社申请书。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致富能人、产业大户和专业协会等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均可向召集人申请入社。

第四召开筹备会议。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从递交申请书的成员中,选举产生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筹备负责人和成员代表,由筹备负责人召集成员代表召开筹备会,审议成员入社资格;推荐理事长、监事长、理事、监事的候选人名单。

第五召开成员大会。审议通过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

第六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决定聘任财务会计人员,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七注册登记。理事长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递交设立申请资料,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在农村信用联社申请办理供销互助合作社财务账户。

二、运行联结机制

村级供销互助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以农民为主体,广泛吸纳致富能人、产业大户、各类人才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入社,壮大服务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推行党支部+供销互助合作社+农户引领带动模式,鼓励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入社参选理事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入社参选监事长,逐步剥离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管理职能,村级经营服务事项主要依靠村级供销互助合作社承担,构建起了职能明确、权责清晰、高效畅通的村级组织运行新机制。

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一个机构”就是将原供销合作社、扶贫互助社分别设立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统一合并为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一个机构,重新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一套人马,履行供销合作社、扶贫互助社管理服务职能,实行“两个帐号、两套帐务、独立核算、双线运行”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在建立健全完善内部资金管理的同时,建立了乡镇日常监管、行业单位经常检查、纪检审计及时跟踪的三道资金安全监管网,强化了乡镇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行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和纪检审计部门的风险防控责任,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规范收益分配。对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经营服务活动中的收益,在核算成本、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依照社员股金份额进行分红,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对扶贫互助社资金利息收入提取公益金、风险准备金、公积金后,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本金,不再分红。公益金重点用于开展村级环境保洁等公益事业。

三、政策扶持

甘谷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鼓励支持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较交供销互助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增强了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加大资金支持。在吸纳社员股金、整合扶贫互助社资金的基础上,县上采取信贷支持、政府贴息的方式,为每个供销互助合作社注入发展资本金6080万元,用于资金互助和生产经营服务。做好统筹衔接。建立了工商、民政、质监协调联动机制,加快了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的注册登记进度;明确了供销、财政、扶贫、信用、农机、文广、农业等相关部门责任,制定了支持发展措施,形成了推进“三社合一”综合改革的工作合力。

四、作用发挥

(一)村党组织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通过建立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实行“党建带社建、社建促党建”,解决了过去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村党组织“两张皮”的问题,使村党组织有了服务群众的抓手,党员有了发挥作用的平台。村党支部领导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依托政府和市场资源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生产生活服务,党员致富能人凭借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这个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帮带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使党员在引领致富上展现了新作为、村党组织在服务中增强了凝聚力。

(二)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较快提升。一直以来,甘谷县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甚至有的是“空壳村”,村“两委”无钱办事,公益事业无力开展的问题较为突出。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组建运行以来,通过开展生产服务、经营服务、合作服务和资金互助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有效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无钱办事的问题。如我们将资金互助借款利息中提取的公益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洁队人员工资、卫生设施购置等,确保了村庄环境卫生经常性的清理,实现了常态化运行,这主要得益于村上有了自己的“钱带子”。

(三)农民组织化程度得到大幅提高。一方面,采取“供销互助合作社联农民连市场”的发展模式,依据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组织引导农民社员发展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统一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实现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地及时对接,降低市场风险,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采取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和生产合作的形式,探索实践村民变股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和规模效益,使群众既能通过土地变资产取得收入,又能通过参与务工获得收入。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的建立,实现了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真正联接。

(四)制约发展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村级农民供销互助合作社有效整合了供销合作社、扶贫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各类农村乡土人才等服务资源,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资金互助、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公益服务等惠农服务,推动了从单一的生产服务向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延伸、从单独的农业种值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解决了农村农业发展“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缺市场、缺资源”的难题,在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了独特优势。

   附件4四川省蓬溪县常乐拱市组建村基层社经验介绍

常乐拱市村基层社是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基层工作优先理念,坚持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坚持工作力量优先向基层集中,坚持优势资源优先向基层配置的集中体现,是四川省社系统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行动,把基层社建在村上,助推乡村振兴的示范典型。

常乐拱市村基层社由16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性质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其中:蓬溪县供销合作社所属社有企业占股35%,蓬溪县拱市联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占股30%,蒋乙嘉等9名个人占股35%。设有产销合作部、信用合作部、综合服务部,建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一、通过基层社建在村上,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依托入社的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了供销合作社农民社员问题。按照章程规定,加入村级基层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自动变成基层社社员,通过产权的联结,常乐拱市村基层社共吸引入社社员842名。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推选拱市联村党委书记、党的十九大代表蒋乙嘉同志担任基层社理事会主任。在蒋乙嘉的带领下,通过组织联结、业务联结、资金联结、资产联结、劳动联结等多种方式,采取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企业+农户的经营发展模式,建立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村集体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基层社自身发展可持续、农民增收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来源的目标,谱写了发展合作经济、促进产业融合、实施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助农增收致富的新篇章。

二、三方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带动发展现代农业

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常乐拱市村基层社联合拱市联村党委推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农户承包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加入村基层社,引导带动小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收到了联合生产力量大、合作经营好处多的可喜成果,让土地效益得到有效释放,让农民增收致富。目前从842户农户中流转土地8000余亩,发展千叶佛莲、核桃、柚子、仙桃、水稻、莲藕、金薯、水产养殖、蜜蜂养殖、三七中药材等10大生产项目,产业覆盖3个镇的8个村(常乐镇拱市村、花莲村、灯会村、龙滩村,天福镇先林村、双合村,赤城镇大石桥村、唐家沟村)。2017年实现总产值2680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368元。

三、发挥供销合作优势,构建完善的农民综合服务体系

常乐拱市村基层社围绕让农业发展得好,开展农资配送、农机作业、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收储加工、农技培训、再生资源回收、冷链物流等生产经营类服务。2018年农资配送1800吨,统防统治16000亩,技能培训3000余人次。围绕让农民生活得好,开展生活类服务,建成便民超市、特色农产品电商展示馆、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代收代缴代办代购服务,服务当地群众累计6000余人次。

四、立足产业优势,积极推进乡村农旅融合发展

依托浙江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组建实验室,对千叶佛莲进行水培、组培,规模化种植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组建文化艺术演出公司、佛莲艺术博物馆、农耕文化博物馆、文化艺术博物馆,规划建设了观光、体验乡村旅游线路;培育出了葡萄草莓采摘园、鲜切花体验园、农耕体验园、乡村民宿园、佛莲观光园;开发出蜀绣佛莲、麦秆画、千叶佛莲系列特色旅游小商品;与北京戎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四川拱市戎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百名退役军人建设全民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引进专业策划人才和投资运营团队,围绕中华百家姓文化和历史文化,打造集休闲、体验、美食、演艺、民宿为一体的大型主题项目;与中科院软件中心合作,建设全国首个智慧乡村,完善拱市村乡村旅游功能,打造富有乡村风情的佛莲谷景区。

五、搭建联合平台,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常乐拱市村基层社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优势,联合常乐镇拱市村集体和省、市、县社有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四川壹嘉供销有限公司,开展培训、民宿、餐饮等业务。与蓬溪县拱市联村党委联合合作,努力拓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渠道。建立农旅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机制,每年按照农旅产业净利润的5%-20%比例,充实到村集体经济。拱市供销合作社实现利润的10%,作为拱市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公益事业、特困户和风险调节等。2017年常乐拱市村基层社帮助拱市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10.8万元。


附件5安徽省宿州市桥区永镇乡(镇)关湖村供销合作社章程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永镇乡(镇)

关湖村供销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宿州市埇桥区永镇乡关湖村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是本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综合服务社及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团体社员)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接纳农民、城乡居民、工商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社员自愿加入。

第二条  本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开放的合作制办社原则。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服务,有组织地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推动现代农业化;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合作事业发展;成为党委、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四条  本社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本社实行团体社员制、个人社员制和有限责任制。

第六条  本社自愿加入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成员社权利,履行成员社义务。

第七条  本社使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专用标志、标识。

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

第八条  本社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本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自下而上组织农民入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进入市场。

(三)建设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连锁销售终端和农副产品购销网点,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引领社员拓展经营业务,为社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四)对社员开展对外经贸、技术、信息、资金互助、信用担保等服务。引进资金、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兴办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或服务社,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参与农村和谐社区建设。

(五)监督、管理和运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指导社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七)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向政府反映农民及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诉求,争取扶持政策;

(八)提供社员需要的其它服务。

第三章    

第九条  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综合服务社及其他经营实体,农民、城乡居民、工商业者,均可申请加入本社,成为团体社员或个人社员。

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法人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法人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十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主任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法人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十一条  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进行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二条  社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法人社员按规定交纳股金;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守法、诚信经营;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法人社员股金: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农民身份的社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五条  社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会议决议案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监事会执行监事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社员代表提出时。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11票制或比例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

第十七条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主任、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等作出决议;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会主任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对成员的入社、除名等作出决议;

(八)公积金的提取及使用;

(九)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社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议程和内容,理事会须于会前一个月通知全体社员或社员代表。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主任 1人、副主任3-5人、理事7-9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主任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其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章程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新社员接纳和老社员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备案。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执行监事是本社的监督机构, 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主任执行监事1人、副主任1人、监事3-5人组成,任期5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执行监事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理事会对本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执行监事工作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  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法人社员股金;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使用:

(一)公积金,按10%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10%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按10%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

(四)按社员与本社交易数量返利;

(五)股金分红;

(六)其他。

盈余分配方案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查通过。

第二十七条  社员认交本社的股金,应于入社时一次性交纳。社员退社,其股金于会计年度决算后六个月内退还。

第二十八条  各团体社员、个人社员入股本社的资本,按比例持有本社股权, 由本社统一运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本社资产。

第二十九条  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第六章  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条    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化、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三十二条  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  本社法定地址为宿州市埇桥区永镇乡关湖村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永镇乡关湖村供销合作社。

本章程自永镇乡关湖村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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