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要点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 时间:2023-05-18 15:51
  • 浏览次数:
  • 来源:平凉市供销联社
  • 字体: [ ] [ ] [ ]
  • 分享: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发展模式和实现途径,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一、打破思想认识“盲点”,拓展信用合作思路。在探索实践“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过程中,许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和社员,普遍认为只有金融部门加入进来,开展贷款、担保、开发金融产品,才是信用合作。但金融部门贷款门槛高、担保风险大、金融产品制约因素多,单方面由供销社或专业合作社将金融合作与生产合作、流通合作对接起来,难度很大,所走的流程和办理的手续很多,配套的政策也不完善。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打破只是与金融、保险有关的合作才是信用体现的狭窄信用认识,引导基层社和社员树立契约精神,用好商业和个人信用,践行合作制原则,激发内生动力,使信用在生产、供销各个环节得以体现、建立和遵守。

二、打牢信用合作“基点”,完善三会制度建设。规范正常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是基层供销社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社员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重要基础。要严格按照章程,完善基层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确保农民增收、社员受益、供销社发展。基层社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在股权设置时,应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以资金或实物资产入股的,基层社应建立健全证书、台账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确定股权管理模式,制定并公开可量化资金明细、股权配置明细,接受社员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集体资产不侵占、社员资产不受损,实现资产运营保值增值。

三、打造产业合作“亮点”,培育优势承接主体。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选好承接主体是关键。要立足实际,反复比较筛选,在充分开展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各方面政策,找准产业,发展产业,选择具有长远发展前景和开发潜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承接主体,在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上下功夫,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形式,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种植产业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提供系列化社会化服务,将先进技术、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引入农业,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克服分散性经营模式的不足,以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益;通过拓展经营服务,积极开展农资化肥、种子供应、飞防植保、技术指导等“多元化”服务,给社员提供更多的生产生活便利。要动员广大农民、种植养殖大户、农村能人、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个人和组织加入供销合作社,成为团体或个体社员,以土地、农机、资金等多种方式入社,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扩大服务链,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打通生产流通“节点”,提升服务带动能力。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基层供销社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入市销售,积极开展耕种管收储加销等全过程、综合性、规模化的社会化服务。统一按优惠价格供给社员种子、农资,统一提供代耕代种农机服务,防止坑农、害农,又降低生产成本。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止、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统一收购订单基地所有符合标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不低于订单价,当市场价高于订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或在内部实行二次返利。统一品牌标识进入消费市场,防止丰产压价,提高品牌在市场销售中的话语权,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

五、打开信用合作“难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生产和销售订单是商业信用和个体信用得以实现的载体,也是发展“三位一体”信用合作的难点。一方面,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要发展特色产业,积极稳妥签订更多的订单,确定以单定产的商业信用机制。另一方面,基层供销社或专业合作社要与农户和社员签订订单,形成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共同体,建立以单促产的个体信用机制。在金融部门不能正常介入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前提下,基层供销社或专业合作社要积极与社员之间开展非现金的信用合作。基层供销社或专业合作社每年对社员信用等级进行评价,根据信用等级,社员可以预支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和农机服务费,待农作物收获销售后结算。基层社在不对外吸储、平等自愿、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先为合作社社员开展信用资金服务,帮助合作社社员解决资金需求,缓解农户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基层社要强化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做好利益分配和盈余返还,构建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周转效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