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新路径实践与探讨

  • 时间:2024-07-02 15:07
  • 浏览次数:
  • 来源:平凉市供销联社
  • 字体: [ ] [ ] [ ]
  • 分享:

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州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村社共建”试点工作,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取得一定成效。

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

突出党建引领,高起点创建。调研发现,发展快、运营好的村供销合作社创建的核心就是突出党建引领,由州或县级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联合组建,灵活运用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双重属性,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确保村供销合作社的创建和运营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比如,何家沟村供销合作社、麻旺村供销合作社均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供销合作社主任,村“两委”成员与村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实现基层党组织与基层社有机融合。村供销合作社、村“两委”与农民群众以股份合作形式连心、连利、连责是“村社共建”的最大优势。以巴东县官渡口镇大坪村为例,大坪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供销合作社的最大股东,大坪村供销合作社成立以来,通过“四变”模式改变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空壳状态,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土地变资金,将农民手中的1806亩闲散土地集中流转、统一经营,村集体经济每年可获得土地流转收益9.03万元。二是资源变股份,以土地入股市场主体,实现“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将村集体的100亩土地租赁给市场主体发展柑橘产业,收益后按照年经营净收入的20%给村集体分红。三是村民变股民,流转土地租赁8年之后,将经营净收入与农户按照二八分成。通过村社共建的方式,大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超过10万元。

坚持试点先行,高标准推进。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试点先行,选准市场主体是村供销合作社创建成功的根本。调研发现,发展较好、效益明显的村供销合作社均紧紧瞄准“三农”工作实际需求,遵循市场导向,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恩施州社前期秉承着“务实稳健、做则必成、成则长存”的原则,主要选择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村集体硬件设施强的行政村作为实施载体,以现有资产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州县两级基层社作为投资主体,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带一片”。恩施州社积极向州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在今年年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将“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作为以党组织领导的合作经济形式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创办村供销合作社试点工作,在全州先后打造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村供销合作社。

聚焦特色产业,高水平服务。抓住产业振兴这个重中之重,选好特色产业是提升村供销合作社服务水平的关键。只有让村民“富”,群众才会“服”。州、县市供销合作社指导创建村围绕重点产业,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产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发展专业合作社,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建强产业发展主体。开展生产托管、农资供应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开展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两网融合”,使生活、生产垃圾得到有效收集、运输处理,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依托“832平台”,联合金融保险、物流快递等商业服务主体,发展农村电商,开展技能培训,加强产销对接,提高农业产业收入。麻旺村供销合作社在州社和鹤峰县社指导下,每年流转租赁村民土地100亩,为村民提供种苗和技术培训,带动村民发展油菜、土豆以及羊肚菌产业,所产农产品由村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同时借助中国铁塔驻村工作队,入驻央企消费平台、开发微信销售小程序、招聘专业营销人员,打通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在售农产品100多种,实现了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实施规范管理,高质量发展。制度建设是规范村供销合作社良好运行的基本保障。据了解,已建村供销合作社均设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定了基层社章程,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并重,保障村集体、经营主体、入社农户的收益,实现多方合作共赢。比如,何家沟村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营股份合作社,联合村“两委”成立村供销合作社,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村集体经营股份合作社代表全体村民社员作为团体社员,村“两委”成员作为个人社员共同管理经营。明确“三级分配”的分红机制,按照盈利的30%分红给团体社员(村集体经济收入),盈利的11%用于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盈利的59%分红给个人社员,确保社员分配占比优先原则,有效激发了村“两委”的积极性。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关键在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试点工作中,大部分村“两委”干部长期处于基层,工作强度大、难度大、压力大,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创新发展意识,加之整体待遇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干部主体作用的发挥。

经营服务能力不强。村供销合作社基本处于建设起步期,普遍存在缺少经营资金、缺乏龙头企业、缺少能人带动的问题。但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基础薄弱、收入不一,仅咸丰县、宣恩县在乡镇还有部分分散资产,除鹤峰、来凤在城区分别有一个全资农贸市场,其余县级社在城区基本仅有几个门店,缺少财政配套资金,难以提高村供销合作社的建设水平。

农村紧缺人才不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缺口大,不能满足基层社发展需求。农技人才培养与最终岗位职能不匹配,现代职业农民培养缺乏系统培训,无法适应当前“互联网+农业”的发展需求。政策跟进不力,基层农技人员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结构性缺员严重。

启示及建议

加大扶持力度,凝聚各方力量。村供销合作社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应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坚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支持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真抓、实抓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别是重点加强基层社建设和发展,支持基层社作为村公共服务平台,承接上级惠农政策资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的抓手作用。

培育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关键在于龙头企业的带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培育壮大社有企业,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因地制宜建设发展村供销合作社,利用龙头企业资源和网络优势,通过投资参股、联合合作等方式,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销售等领域积极开展全方位服务,支持带动村供销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服务平台。全州供销系统要加快建设恩施州城乡供应链一体化网络服务平台,设立恩施供销乡村振兴基金,统筹支持基层社建设和转型升级,拓宽经营服务领域,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资源回收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力军和先锋队建设,深化推进农技专家队伍建设。同时,推动村供销合作社间联合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实习编辑:李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