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3-07-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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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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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供销〔2023〕30号

关于开展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供销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安排部署,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加快建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参与和服务我省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独特作用。省社决定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社七届五次理事会和省“两会”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各级各地供销合作社取得的发展成效,形成的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不足,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指导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有侧重点、针对性地打造改革发展特色亮点,持续推动综合改革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内容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甘肃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部署要求基础上,围绕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流通服务水平、改造提升基层组织、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改革重点,结合省社四届六次理事会工作安排和全省供销合作工作要点、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内容,有侧重点、针对性地开展1项以上特色工作,打造综合改革标杆和样板,形成特色鲜明、亮点纷呈、遍地开花的改革发展局面,引领带动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省级供销龙头企业带动构建农资农化服务“一张网”,探索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联营机制,加强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强化资源整合,健全服务体系。以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探索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生产性服务,以土地托管服务为重点,配套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无人机飞防、农机作业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贴近田间地头的农产品清洗、分级、包装等初加工业务,积极探索精深加工和品牌建设,做足“农头工尾”,做好“土特产”文章;协调推进产地、集散地、销地等各类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改造建设,发展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便利店等农产品销售终端,畅通农产品销售网络渠道。

(二)提升流通服务水平。构建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产品上行、消费品下行”双向流通;引导社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带动集采集配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直供直销、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新模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服务保障粮食安全,构建省市县三级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优化农资营销方式和供应结构,延伸农资服务链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举办和参与各类展销节会活动,以销带产助推地方“土特产”做大做强。

(三)改造提升基层组织。按照巩固存量、提升质量、拓展服务的目标,指导有条件的县级社建设一批服务功能全、社会形象好、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发展基层社;采取社有企业带动、项目资金扶持、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改造升级一批薄弱基层社。规范开放办社,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通过业务合作、资产投入、制度规范、利益联结持续扩大基层组织的服务覆盖面。着力培育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运营市场化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领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增强竞争力、带动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社企分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社有企业市场化运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坚持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主业集中,强化系统内企业的联合合作,以上带下、以强带弱,拓展业务、抱团发展,培育壮大各级供销社有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严格规范对外投资和借款担保,持续推进降杠杆、减负债。

(五)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优化各级联合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按照省、市、县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做好换届工作。健全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考核机制和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密切层级间联系。做实各级联合社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落实社有资产收益按比例注入机制,支持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制度体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政策支持,加快解决政策性亏损挂账、职工未纳入社保养老,信访官司纠纷久拖不决;社有集体资产被违规侵占、转让、置换,未按规定兑现补偿,社有资产确权登记难、盘活使用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农资储备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项目、资金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确定重点工作。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中发〔2015〕11号、甘发〔2016〕4号文件部署的综合改革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为主题,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总结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成因。市、县级供销联社和省供销集团要充分运用调研成果,有侧重点、针对性地确定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按照年内至少完成1项的要求,明确工作方向和改革任务,制定时间表、施工图,打造综合改革特色亮点。

(二)加强典型培树,广泛宣传带动。坚持把典型培树、示范引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和创新创效的重要手段,及时发掘、培树、总结、推广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引领带动面上工作。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州社要及时总结上报亮点经验,省社将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上加大宣传力度,将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向总社积极推荐,在全省宣传推广。

(三)争取政策支持,解决遗留问题。各级供销联社要主动融入当地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对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梳理汇总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意见清单上报省社,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社纪检组将统筹协调解决。

四、工作要求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开展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作为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明确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牵头责任人,切实担负起谋划部署、推进落实、督促指导职责。省社合作指导处要根据市州供销合作社上报的改革重点任务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改革举措、改革类型、预期成果、完成时限等内容,层层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推动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市州供销社上报改革重点工作台账,之后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展,在年底前报送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亮点经验。省社相关业务处室要根据改革措施的类型和职责分工,加强对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的业务指导。

(三)强化指导调度。省社将结合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指导调度工作,通报各地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阶段对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并在年底进行全面总结。各市州供销社要建立相应的指导调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激发改革动力,确保综合改革推进年活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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