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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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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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人民政府供销工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联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应公开尽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供销联社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挖掘“三农”工作等热点信息。加强信息报送,向平凉门户网站及时推送信息,为全市供销系统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供销联社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平凉市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供销联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做强传统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本单位信息运维,建立信息报送、内容编辑、审核发布机制,设置涉农新闻、工作动态、县区典型固定栏目,紧跟中心工作设置创城宣传、三农人物、疫情防控工作。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与上级要求相比,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职能职责所限,市供销联社按照《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公开的信息范围相对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详细全面,公开的方式方法单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研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进行改进。一是充分利用平凉门户网站、平凉供销合作网及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功能,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信息公开管理中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三是严把信息密级关口,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严防失泄秘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供销联社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http://gxs.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933-82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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