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人民政府供销工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联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应公开尽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供销联社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挖掘“三农”工作等热点信息。加强信息报送,向平凉门户网站及时推送信息,为全市供销系统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供销联社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平凉市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供销联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做强传统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本单位信息运维,建立信息报送、内容编辑、审核发布机制,设置涉农新闻、工作动态、县区典型等固定栏目,紧跟中心工作设置创城宣传、三农人物、疫情防控工作。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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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与上级要求相比,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职能职责所限,市供销联社按照《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公开的信息范围相对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详细全面,公开的方式方法单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研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进行改进。一是充分利用平凉门户网站、平凉供销合作网及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功能,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信息公开管理中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三是严把信息密级关口,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严防失泄秘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供销联社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http://gxs.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933-8213512。